1.本鍋爐分上、下兩大件出廠,上部大件包括鍋爐本體、鋼架集上部爐墻,下部大件包括煤斗、鏈條爐排、底座鋼架、下部爐墻,除中間隔墻在現場砌筑外其余部件均組裝出廠。鍋爐尾部鑄鐵省煤器及風道隨爐配套出廠。
2.燃燒部分采用輕型鏈條爐排,雙側進風。爐排下設有六個獨立風室,在風室兩側設有調風機構,空氣由鼓風機鼓入在底座下部進入二側風道,經調風機構進入獨立風室。
3.上部爐墻由工廠組裝出廠,下部爐墻及前后拱由耐火粘土磚硅酸纖維及保溫材料組成。
燃料自加煤斗經煤閘門進入爐膛燃燒,燃燼的煤渣在爐排的運行下落入出渣斗由螺旋出渣機排出。
4.鍋爐設有電控操作臺,操作臺設有鍋爐熱工參數顯示儀、鼓、引風機開度指示表、電動執行機構的遙控按鈕。鍋爐給水采用自動給水裝置并設有超溫報警裝置。
5.燃燒煤種適宜低位發熱值≥17750J/Kg,揮發物>38.5%,含灰量≤32.4%的二類煙煤。